| 關於支援農業科研教學單位依法生產和經營農作物種子的通知 |
各省(區市)農業(農林、農牧)廳(局)、農科院、農業大學,部屬有關農業科教單位: 種子產業是農業的基礎產業。種子產業發展要走產學研、育繁推一體化的路子。但是,仍有一些地方沒有嚴格貫徹國家種子管理法規,搞地方保護主義,實行壟斷經營,不允許農業科研教學單位生產和經營農作物種子,嚴重影響了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為解決這一問題,特通知如下: 一、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按照“賦予農業科研機構包括種子等研究開發產品的自營銷售權”的要求,積極支援農業科研、教育單位依法生產和經營自己選育、引進並經審定通過的各種農作物優良種子,並按有關規定核發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二、各級農業行政部門要嚴格依法行政,要從有利于農業和種子產業發展的大局出發,對農業科研教學單位和種子公司一視同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要搞市場化、科技化、產業化,打破行政區域界限,禁止搞壟斷經營、地方保護。 三、各級農業科研、教學單位要認真貫徹“全國技術創新大會”的精神,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加快推進育種單位轉制為種子企業,或進入種子企業,或與種子企業聯合。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鼓勵和支援農業科研、教育單位與種子企業聯合,通過有償轉讓、有償服務或技術入股等多種形式,建立科研生產經營聯合企業。要為科研育種單位轉為企業或進入企業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要依法保護植物新品種選育單位或個人享有的品種權。對擅自生產、銷售、使用被保護的新品種,侵犯品種權人利益的行為要依法查處。通過《條例》的貫徹落實,促進科教單位和種子企業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合作,推動種子產業向產學研、育繁銷一體化方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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